当前位置: 凯发k8国际-凯发k8旗舰厅 > 办事指南——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市级)

办事指南——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市级)-凯发k8国际

日期: 2021-09-29 点击:1831 来源: 广元市林业局
【字体: 】

  承办单位:广元市林业局
  办理窗口:b区二楼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b2-52、53号窗口
  咨询电话:(0839)5572112、5572113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
  通办模式:否
  获取结果方式:快递送达、现场取件、电子证照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纸质版、政务服务大厅触摸屏、各窗口多功能服务仪、“天府通办”app、“广元政务服务”和“利州政务”微信公众号
  办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投诉监督电话:(0839)5572233 12345

  一、适用范围

  1.占用征用市(州)以上所属的国有林场(含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的林木采伐;
  2.遭受森林火灾、病虫害、风折雪压等自然灾害危害5公顷以上的受灾林木采伐;
  3.国有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等公益林的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国家保护的天然原生珍贵树木的采伐,危及安全的名木古树采伐,上述3种情形许可证核发;
  4.天然林、防护林、非国有的特种用途林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2.《》第三十二条。

  三、申请条件

  1.占用征用国有林地(含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的林木采伐;
  2.遭受森林火灾、病虫害、风折雪压等自然灾害危害5公顷以上的受灾林木采伐;
  3.国有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等公益林的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国家保护的天然原生珍贵树木的采伐,危及安全的名木古树采伐,上述3种情形许可证核发;
  4.天然林、防护林、非国有的特种用途林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四、申请资料

  1.林木采伐申请报告(减);
  2.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免);
  3.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免);
  4.采伐作业设计原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
  5.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免);
  6.林权证明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免)。

  五、数量限制

  无

  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送达

  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即办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办理结果名称

  《四川省林木采伐许可证》

  十、注意事项

  无

主办单位:广元市林业局 站点地图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米仓路8号 电话:(0839)3222528 传真:(0839)3239732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29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