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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市级)-凯发k8国际

发布机构:广元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1-09-29 08:36 字体: [ ]

  承办单位:广元市林业局
  办理窗口:b区二楼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b2-52、53号窗口
  咨询电话:(0839)5572112、5572113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
  通办模式:否
  获取结果方式:快递送达、现场取件、电子证照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事指南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纸质版、政务服务大厅触摸屏、各窗口多功能服务仪、“天府通办”app、“广元政务服务”和“利州政务”微信公众号
  办理地址: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投诉监督电话:(0839)5572233 12345

  一、适用范围

  广元市境内国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二条;
  2.《》第十八条;
  3.《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
  4.《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

  三、申请条件

  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四、申请资料

  1.使用林地申请表原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免)(使用林地申请表见附件)
  2.被使用林地单位意见原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免);
  3.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上报的审查意见原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免);
  4.关于修筑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项目情况的说明原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
  5.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原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免)(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见附件)
  6.身份证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免);
  7.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免);
  8.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档1份(免);
  9.组织公示材料(减);
  10.林权证明(减)。

  五、数量限制

  无

  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九、办理结果名称

  《占用林地准予许可决定书》

  十、注意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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